“我是拍电影的”与“我是做app的”这两项工作听起来前者更高端一些,文化产业感觉上会比移动互联更加酷一些,生产一部电影比起生产一个app更复杂。不过如果不只看表象的话,那么虽然在面子上查了一些,但是“卖app的”可能比“卖电影的”要好赚多了。

根据数据调查公司Asymco的数据分析,2014年,Apple总共支付了超过120亿美元给他们的开发者,这是整体收入的70%,另外30%则装进了Apple自己的口袋。而对比好莱坞,2014年是惨淡的一年,由于美国观众开始抱怨3D影片票价过贵,加上没有很优秀的电影(《银河护卫队》以3.3亿的票房拿下冠军,《饥饿游戏3》则是唯一另外一部票房过3亿的),最重要的是用户开始选择多花一点钱在家看电影,导致北美全年票房只有103亿美元,相比较之下,卖app比起卖电影要赚钱啊。

当然了,不能仅仅通过票房将两个产业相对比,比如在iOS的app中,付费应用以及内购是最直接的赚钱方式,广告则并非是一个很方便的赚钱方法。但是在影视行业来说,票房仅仅占了一小部分,电影本身所带来的广告收益,以及它所产生的附加价值仍然是一大部分收入。所以不能通过这些简单的对比就说移动互联网比起好莱坞有更好的发展,他们仍然是两个用户们都不可或缺的产业。不过,由于门槛较低,iOS应用开发为美国提供了62.7万个工作岗位,高于好莱坞创造的37.4万个。分析师Horace Dediu就猜测,已经有不少的应用开发者收入要高于好莱坞的明星了。
最后还得补充一句,这其中只提到了iOS的应用销售,没有包括Android等其他平台,如果算上这些的话收入水平会再上一个等级。还记得PingWest那篇《
从硅谷怪人到好莱坞新偶像:科技人物就这么上了明星头条》么?现在他们真的比好莱坞明星还光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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