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交通部举行了网约车相关的专项会,会后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我们整理了交通部两套文件中,在消费者和专车企业可能关心的矛盾点上的描述,仅供大家参考:
1)网约车(专车)?没有了!以后都是出租车!
据交通部官方媒体中国交通新闻网报道,在《指导意见》中,交通部明确表示,要将网约车(也即专车)纳入到出租管理体系当中:
将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提出构建包括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新老业态共存的多样化服务体系,实行分类管理、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其中,巡游出租汽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提供预约运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也就是说,以后出租车和专车,都是出租车了!过去的出租车改叫“巡游出租”,以马路上趴活为主,也可以使用手机叫车;专车改叫“预约出租”,只可以使用手机预约,不可以在路上巡游趴活。
2)所以,专车现在必须变更为“出租客运”,司机必须“考证”才能上路了
根据《管理办法》中的条文,网约车(专车)在被纳入到出租管理体系之后,所受到的监管和出租车相同或相似。也即意味着,专车所用的车辆和司机,都将向过去国家对出租车行业的车辆和司机的监管标准靠拢。
交通新闻网写道:
网约车车辆应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取得预约出租汽车类别的《道路运输证》,并明确了相关设施设备要求。
驾驶人若想成为网约车驾驶员,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符合相关安全驾驶条件。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并经考核合格的,取得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之前坊间风传,如果变更了车辆属性,车辆的报废年限就将变为 8 年。所幸的是,这一条目前还未具体确定实施,有变通的空间:
具体车辆标准、车辆标识和营运年限,由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3)以补贴为名打价格战基本不可能有了
《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提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得有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运营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得有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也即意味着,过去专车公司以市场争夺为目的施行的补贴策略,按照新《管理办法》属于违规。
4)专车不得拥有市场支配地位
《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描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在服务所在地不应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意思是,占据市场支配地位的还得是官方监管能力更强的“巡游出租”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套文件都还是征求意见稿。如果你有意见想要提出,可以: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意见征集”点击“关于《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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